人物:錢元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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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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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兆升(16世紀—1645年),字寧侯,號升之,直隸常州府武進縣人,明朝、南明政治人物。
天啟元年(1612年),楊兆升中式辛酉科應天鄉(xiāng)試,天啟二年(1622年)聯(lián)捷壬戌科進士,初授浙江蘭溪縣知縣,天啟四年(1624年)丁父艱,服闋,天啟七年(1627年)補桐鄉(xiāng)縣知縣,崇禎元年(1628年)調知烏程縣,任內為政寬厚、開化人民,所到地方都有聲譽。
崇禎四年(1631)以治行最,徵拜南京禮科給事中,居南垣五載,與同邑秉政鉅公不協(xié),因病乞假歸鄉(xiāng)。
安宗時,起為戶科給事中,升太常少卿兼都給事中,奉命考核南直隸駐守武官,凡經兵部督撫的不才者,以及經其他衙門濫授官者都削官為民,不法者查明究治。
之后調任戶科,隨即連續(xù)彈劾錢元愨、萬元吉、張捷推薦逆臣,不跟從聽察。
時阮大鋮發(fā)起“順逆案”,原北京降順官員被廢錮捕殺,支持此議的禮部右侍郎管紹寧與楊兆升被恨入骨。
弘光元年(清順治二年,1645年)五月,南京淪陷,楊兆升歸鄉(xiāng),原中書舍人宗灝北逃降清,并隨清軍南下,出任常州府知府,立即推行“薙發(fā)令”,閏六月二十九日,逮捕管紹寧與楊兆升二人全家,將其全部屠殺。
楊兆升臨刑時依然不屈服,說:「存此數(shù)莖白發(fā),下見先帝九京,有馀榮焉,與薙發(fā)茍活者所得孰多?
」最終被打死。
他的妾侍姚氏入官,出家矢志為尼。

人物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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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淳(16世紀—17世紀),字固存,號胥庭,德安府孝感縣人,明朝、南明政治人物。
張淳是萬歷四十六年(1618年)舉人,崇禎四年(1631年)成進士,大理寺觀政,兩年后(1633年)獲授行人。
到十一年(1638年),他在考選期間向崇禎帝講述時政得失,升任工科給事中。
當時六科官員都在考核內容誇大被考者的好處,只有他老成大體,切合時務;亦因此彈劾首輔張四知擔任祭酒時貪污行徑,遭貶謫為順天府照磨,升大理寺右寺副;至弘光年間和錢元愨、陳濟生同時任命,擢官太仆寺丞,其后辭官歸鄉(xiāng),老死在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