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陳此心

相關(guān)人物:共 1 位。
共 1 首

人物簡介

維基
簡麒(1567年11月13日—1619年5月9日),字兆明、紹公,號玄岳,廣東廣州府南??h人。
簡麒父親曾對他和兄弟說:「我對你們沒有奢望,但希望你們?yōu)樯?,不致?lián)p毀家聲就足夠。
」他個性英敏能自勉,跟隨舉人潘成學習,與同門潘浚、關(guān)憲曾為友,萬歷二十八年(1600年)中舉人第十名,三十八年(1610年)中會試第二百十五名,成第三甲一百三十三名進士。
先在戶部觀政,次年(1611年)獲授河間推官,河間接近京畿,為南北孔道,號稱難治,他到任后判案明決而仁恕,不事酷刑而審得案情,并堅持清操,獲府民感恩戴德;上級嘉獎其才干,推薦轉(zhuǎn)任其他官職,薦狀上后以其治行第一獲璽書表揚。
四十年(1612年)分校河南鄉(xiāng)試取錄五人,四十三年(1615年)任順天鄉(xiāng)試考官,則取錄十二人,當中堵天顏、范良彥、秦羽明、李嵩、陳此心后來都成為進士。
后來簡麒升任戶部陜西司主事,其時遼東戰(zhàn)事緊湊,索取軍糧的奏摺不停進京,他協(xié)助戶部尚書核算度支,使得糧倉內(nèi)帑漸儲,而士氣亦百倍,御史田生金給「邦計宣猷」牌匾表揚他。
萬歷九年(1581年)朝廷清丈南海田地,因地方官報田畝不實而收取補缺,稱「定弓虛稅」,他因公差回鄉(xiāng),連同李待問、郭尚賓諸紳士建議,把府內(nèi)香山所屬新科餉銀移送本縣補足定弓虛稅,獲允后編入賦役全書,于是稅弊才減輕。
他又分俸金五百兩給胞弟、捐俸湊建谷堂,人們評價他:「國家三大政,用人、理財、慎刑,懂得這三項才稱天下人才,簡麒都能做到!
」萬歷四十七年(1619年)三月二十七日,簡麒卒于任內(nèi),年五十三歲,只存詩作三十四首合為一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