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劉文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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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福建晉江人,字奕開。萬歷二十九年進士。為御史,與周起元、李邦華、李炳恭、徐良彥稱五鬼。首為顧憲成請謚,劾天津稅監(jiān)馬堂九大罪,有敢言名。比巡兩淮,頗通賓客賂遣,被劾,坐贓,天啟中遣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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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縉芳,字奕開,福建晉江縣人。
祖父徐榮,嘉靖十一年(1532年)進士。
父徐用賓,萬歷年間,援例授攸縣簿。
徐縉芳生于萬歷二年(1574年),師從何喬遠。
萬歷二十九年(1601年)辛丑科進士三甲第一百六十三名。
萬歷三十四年(1606年),初授溧陽縣知縣,升任江西道御史,為東林黨人,與周起元、李邦華、李炳恭、徐良彥等,被目為五鬼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十月,為顧憲成爭取謚號,又彈劾天津稅監(jiān)馬堂“九大罪”,贏得敢言之名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十月巡鹽兩淮,透過賓客張汾收受賂遺。
萬歷四十二年五月,工科給事中劉文炳上疏彈劾徐縉芳“納賄貪贓”。
萬歷四十四年四月,巡按御史證實徐縉芳確實存在貪腐事實。
被劾,黜為民。
天啟年間遣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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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蘭(16世紀—17世紀),字九畹,號秉吾,湖廣承天府京山縣人。
劉蘭是萬歷十九年(1591年)的舉人,三十五年(1607年)成進士,獲授南充知縣,舉卓異而調(diào)任咸陽,入朝升為浙江道監(jiān)察御史巡視下江,因母親逝世歸家數(shù)十年。
明光宗即位,再次召用劉蘭為監(jiān)察御史,其時軍需不足,戶部加派,他上疏請求除了山澤、塘堰、屋廬之外,其他征收錢糧一律減五分之四。
天啟年間魏忠賢專權(quán),他提請客氏離宮不報;御史鄭繼芳和黨羽劉文炳誣陷王元翰奸贓,他和史記事、胡忻相繼求情都沒有回應(yīng)。
之后他掌任河南道,晉太仆寺少卿,奉差回鄉(xiāng)時捐出千金修建學(xué)宮,七十九歲時去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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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645 【介紹】: 明鎮(zhèn)江府丹陽人,字前之。萬歷四十一年進士。授山陰知縣,擢監(jiān)察御史。崇禎間累遷吏部侍郎。捷敵視東林,與首輔周延儒友善。延儒敗,又附溫體仁。坐事除名,贖徒三年。南明弘光時起為吏部尚書。南都失守,與仆至雞鳴寺自縊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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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捷(?
—1645年),字前之,號赤函,南直隸鎮(zhèn)江府丹陽縣人。
萬歷四十年(1612年)壬子科應(yīng)天鄉(xiāng)試舉人,萬歷四十一年(1613年)聯(lián)捷癸丑科進士,授浙江山陰縣知縣,泰昌元年十月考選,授河南道御史,疏參尚寶司司丞劉時俊閹媚無骨,奸穢多機,并及科臣劉文炳居家齷齪之狀,時俊旋以病乞歸。
天啟元年,與兵科給事中蕭基同日疏參閱科姚宗文,罪其排擠熊廷弼也。
六月以極論輔臣劉一燝,被奪俸一年。
二年四月巡視光祿寺,三年九月吏部尚書趙南星將他外放為陜西按察司副使,他不赴任而告歸,由此嫉恨東林黨人。
五年以閹黨給事中李魯生舉薦,三月起補為福建道御史,七月升補太仆寺少卿。
七年二月,由于忤逆魏忠賢,在陪推寧夏巡撫時,以曾附黨人,為李應(yīng)升死友,被削籍為民。
崇禎三年(1630年),起大理寺右少卿,拜左副都御史。
明年,遷吏部右侍郎。
又明年,進左侍郎。
張捷仇視東林,而與首輔周延儒友善,由此引居吏部要地,延儒敗,又附溫體仁為羽翼。
曾被御史梁云構(gòu)彈劾,但崇禎皇帝不聽。
崇禎七年八月,皇帝召勛戚文武于平臺,問堪冢宰(吏部尚書)及總憲(都察院長官)者?
令各給筆札條對,吏部侍郎張捷受大學(xué)士王應(yīng)熊暗示,舉薦原任兵部尚書呂純?nèi)?,諸臣以純?nèi)缑虚廃h逆案,不可以擔(dān)任吏部尚書一職,張捷仍然喋喋不休舉薦,刑科給事中姜應(yīng)甲呵斥張捷巧辯,張捷失色而退。
此后科道交章彈劾王應(yīng)熊、張捷同謀黨附,大肆欺擅,皇帝命張捷回奏,卒以溫體仁、王應(yīng)熊力保,置不問。
崇禎八年正月,張捷姻親賀儒修任成都知縣,張捷囑托四川巡按御史劉宗祥令舉儒修卓異,劉宗祥卻以賀儒修貪墨上疏彈劾,賀被削籍逮治,張捷大為憤恨,以川中州縣多陷于賊,詔議宗祥罪。
劉宗祥害怕被張捷報復(fù),就將張捷囑托私信上報,皇帝大怒,詔除名議罪,坐贖徒。
南明弘光時,雖為劉澤清、馬士英舉薦,廷議多持不可。
魏國公徐弘基特疏薦,乃以內(nèi)傳復(fù)故官,卻被給事中章正宸以內(nèi)批非制而罷。
不久吏部尚書徐石麒去職,阮大鋮通過宮內(nèi)太監(jiān)取得中旨,以張捷繼任尚書,此后為崇禎初的逆案翻案,起用逆案中人。
清軍破南京,張捷逃到雞鳴寺,以佛幢自縊而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