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:徐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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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 5 首

人物簡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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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才(1506年—?
),字茂參,陜西西安后衛(wèi)官籍直隸江都縣人。
西安府學生。
陜西鄉(xiāng)試第十六名舉人。
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中式甲辰科會試第一百二十八名,登第三甲第四十七名進士。
歷官戶部主事,二十九年九月奉命往北直募兵。
三十一年七月給事中王國禎、御史徐紳勘上嘉靖二十九年以后戶部錢糧侵耗之數(shù),張才等人以出納不平被逮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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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淳(1507年—?
),字德完,浙江衢州府開化縣人,民籍。
浙江鄉(xiāng)試第四十五名舉人。
嘉靖十四年(1535年)中式乙未科會試第四十四名,登第二甲第八十名進士。
歷官太平府知府、山西右參政、江西左布政使,三十七年六月被推為南贛巡撫,被巡按江西御史徐紳劾奏宋淳貪縱不法,淳坐罷聽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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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保定府束鹿人,字守準。嘉靖二十六年進士。授刑部主事,改工部營繕司員外郎。三十五年,以繪瓊林宴座次圖,置嚴世蕃于側(cè),觸其怒,出為河北道按察僉事。后為世蕃黨羽所構(gòu),罷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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賈衡(1510年—?
),字守準,號平軒,又號鹿巖山人,直隸保定府祁州束鹿縣人,民籍。
父賈運,正德戊辰進士,官陜西按察司副使。
賈衡博覽群書,于詩詞歌賦無不精通。
嘉靖十年(1531年)辛卯科順天府鄉(xiāng)試第一百二十八名舉人。
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中式丁未科會試第一百八十六名,登第三甲第二百零六名進士。
初授刑部廣東司主事,廣東司事多與錦衣衛(wèi)關(guān)涉,有囚徒應判死刑,錦衣衛(wèi)指揮使陸炳囑托刑部尚書減刑,賈衡堅持不答應。
大理寺駁回案件,賈衡堅持前議,尚書發(fā)怒,將其調(diào)任別司。
丁憂歸鄉(xiāng),三十三年起補禮部儀制司主事,會京師發(fā)生瘟疫,皇帝親制藥方,命禮官分發(fā),賈衡負責東、南二城,全活獨多。
三十五年丙辰禮部會試,賈衡提調(diào)考試,侍郎吳山主持貢舉,與監(jiān)試御史徐紳、吳遵爭奪坐次,賈衡居中調(diào)停,吳山遷怒賈衡。
轉(zhuǎn)任儀制司署員外郎,按例瓊林宴坐次由儀制司先期繪圖呈獻首輔,當時嚴嵩父子柄國,嚴世蕃見圖怒曰:吾座何側(cè)?
賈衡回道:你父親居上座,不可同居上座。
嚴曰:朝廷大典,怎么能以家庭論序。
衡曰:爭父座似非人子禮,爭殿上似非人臣禮,愿執(zhí)事熟察之!
世蕃怒目以視,賈衡則坦然以對。
嘉靖三十五年(1556年)七月升河南按察司僉事,分巡河北,時宗室強暴,盜賊橫行,賈衡申法紀,練民壯,設鄉(xiāng)兵,政事一新。
又捕捉校從夏應時、擒巨寇馮黃,拿問不職知縣杜廷宣,嚴禁鄭世子,為李秀才申冤,稱河南治行第一,卒為嚴世蕃、吳山所嫉恨,罷職歸。

人物簡介

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生卒】:?—1563 【介紹】: 明山東章丘人,字以公。嘉靖二十三年進士。授行人。累遷總督薊遼副都御史,以居庸岔道卻敵功,進兵部右侍郎。四十二年,韃靼辛愛與把都兒軍潰邊墻而南,京師戒嚴,宮中可見火光。韃靼軍留內(nèi)地八日而去,選坐守備不設律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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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選(1514年—1563年),字以公,號東江,山東濟南府章丘縣人,軍籍。
嘉靖甲辰進士,累官至薊遼總督。
因防禦蒙古韃靼入關(guān)不力,下獄論罪棄市。
山東鄉(xiāng)試第四十一名。
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甲辰科三甲八十五名進士,授行人司行人。
嘉靖二十七年(1548年)三月,任山西道監(jiān)察御史。
升山西按察司副使。
嘉靖三十七年(1558年)三月,接替朱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、大同巡撫,丁憂歸,服闋,嘉靖三十九年(1560年)十一月以原職巡撫大同。
嘉靖四十年(1561年)六月,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、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,十月以居庸岔道卻敵之功,升兵部右侍郎、都察院右副都御史、總督如故。
嘉靖四十二年(1563年),薊鎮(zhèn)的古北口巡哨兵卒出關(guān),被朵顏衛(wèi)人馬俘擄。
頭目通漢為蒙古韃靼部首領(lǐng)俺答之子辛愛妻子的義父,在此事之后叩關(guān)討賞,被副總兵胡鎮(zhèn)設伏兵活捉。
楊選意圖牽制辛愛,便扣押通漢,還要求其子每半年輪番入關(guān)當人質(zhì)。
楊選自以得計,向朝廷邀功,與巡撫徐紳一并受賞。
朵顏等三衛(wèi)對楊選之舉十分忿恨,同年十月,引辛愛兵馬由墻子嶺、磨刀峪毀長城入侵,劫掠順義、三河、通州等處,威脅京師,留內(nèi)地八日不退。
明世宗大怒。
給事中李瑜彈劾楊選、徐紳、副使盧鎰,參將馮詔、胡粲,游擊嚴瞻等,數(shù)人全部被逮下獄。
又過兩日,敵人方退。
刑部按世宗意思,擬定楊選死罪,斬于市,梟首示邊。
妻子流二千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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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
【介紹】: 明山東諸城人,字懋實,號月林。嘉靖二十九年進士。由行人擢刑科給事中,以上疏言事斥革為民。萬歷間擢左副都御史,陳吏治積弊。內(nèi)閣首輔張居正死后,奉旨偕中官張誠往江陵籍沒其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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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蕣(1516年—1585年),字茂實,號月林,山東諸城,進士出身。
丘蕣自幼家貧,篤行好學。
嘉靖二十二年(1543年)舉鄉(xiāng)試第二,嘉靖二十九年(1550年)殿試中進士,為行人司行人。
嘉靖三十三年,升刑科給事中。
嘉靖三十四年七月,倭寇六七十人在道路上流竄搶劫,從太平府朝南京進犯。
南京兵部尚書張時徹等人關(guān)閉城門不敢出戰(zhàn),兩天后離開。
給事中、監(jiān)察御史紛紛彈劾張時徹等守城官員罪過,張時徹上疏解釋,詞語多閃爍言辭。
丘蕣上疏彈劾其欺騙,張時徹和侍郎陳洙被罷免。
當時嘉靖帝長期不視朝,而嚴嵩掌控國事。
丘蕣彈劾大臣獨斷,朝綱廢弛,招致嚴嵩忌恨。
不久,他彈劾嚴嵩黨羽、寧夏巡撫謝淮、應天府尹孟淮貪婪,謝淮被罷免。
同年,嚴嵩亦被罷免,丘蕣彈劾從嚴嵩處晉升的順天巡撫徐紳等五人,嘉靖帝罷免了其中三人。
嘉靖四十年,擔任戶科右給事中。
嘉靖四十一年,任禮科右給事中、刑科左給事中、兵科都給事中。
彈劾南京兵部尚書李遂、鎮(zhèn)守兩廣平江伯陳王謨、錦衣衛(wèi)指揮使魏大經(jīng)等人貪污求晉升,后下吏部考察,陳王謨被革職。
不久,又劾罷浙江總兵官盧鏜。
當時蒙古進犯通州,總督楊選等人被逮捕。
在蒙古撤退后,丘蕣率領(lǐng)同僚陳述善后事宜,并指出邊疆防衛(wèi)弊端。
嘉靖帝認為丘蕣不早彈劾楊選,罰六十杖刑,斥為民,其馀官員被貶邊疆或雜職。
丘蕣歸鄉(xiāng)時,只有一篋衣服,一束圖書而已。
隆慶初年,起為禮科給事中,他沒有赴任。
隨后,擢南京太常少卿,進大理少卿。
因病罷免。
萬歷帝即位后,官員交相推薦。
張居正認為丘蕣的行為是「怪行」,「非經(jīng)德也」,竟不予召用。。
張居正死后,萬歷十一年(1583年)秋,起丘蕣為右通政。
還未上任就被擢為左副都御史,坐一柴車赴任。
在入朝后,陳述吏治積弊八件事情。
他隨后上疏,稱當時給事中魏時亮、周世選,御史張槚、李復聘因忤逆高拱被貶,文選郎胡汝桂以忤尚書被傾,應當甄別錄用。
御史于應昌誣陷劉臺與王宗載同罪,王宗載被戍變而應昌沒有罷官。
勞堪巡撫福建,殺侍郎洪朝選。
御史張一鯤監(jiān)應天鄉(xiāng)試,王篆子王之鼎藉機中式。
錢岱監(jiān)湖廣鄉(xiāng)試,先期請張居正少子就試,恰逢張居正去世,遂私自選擇王篆子王之衡中式。
曹一夔身居監(jiān)察院,盛稱馮保為顧命大臣。
朱璉則結(jié)馮保為父,游七為兄。
此數(shù)人,應當重新定位,才能整治朝廷綱。
不久,他升任刑部右侍郎;萬歷帝起用魏時亮、周世選、張槚、李復聘、胡汝桂,削于應昌、勞堪、張一鯤、曹一夔、朱璉籍,貶錢岱三級。
不久,跟隨中官張誠前往張居正家抄家。
五月初五至江陵時,張家已餓死十馀口人。
官員至張家錙銖必究,取出黃金萬馀兩,白銀十馀萬兩,所得財產(chǎn)尚不及預計的二十分之一。
丘蕣不滿意,還要張家招出寄存宅外的二百萬銀兩,拷問當中,張居正之子張敬修不勝苦刑,“自誣服寄三十萬金于(曾)省吾、(王)篆及傅作舟等”,后自縊身亡。
張敬修死前留下一封血書,指責邱蕣等人“含沙以架奇禍,載鬼以起大獄,此古今宇宙稀有之事。
”還直呼“邱侍郎”是“活閻王”,“奉天命而來,如得其情,則哀矜勿喜可也,何忍陷人如此酷烈!
三尺童子亦皆知而憐之,今不得已,以死明心。
”于慎行曾給辦案的邱蕣寫信:“當其柄政,舉朝爭頌其功而不敢言其過,今日既敗,舉朝爭索其罪而不敢言其功,皆非情實也。
……又江陵太夫人在堂,八十老母,累然諸子皆書生,不涉世事,籍沒之后,必至落魄流離,可為酸楚。
”勸他不要公報私仇。
丘蕣返京后,擔任刑部左侍郎,增俸一秩。
之后改為南京吏部尚書,萬歷十三年十二月,卒于任內(nèi)。
贈太子太保,謚簡肅。
他的清廉、氣節(jié)為當時輿論所稱贊。